骆志煌老师被任命为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督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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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3-12-31 09:43

 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》(国教督办[2013]2号)和福州市教育局《关于<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>的实施意见》(榕教综[2013]245号)文件精神,为了更好的开展我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,促进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推进素质教育,提高教育质量,维护教育公平,规范办学行为,完善中小学的督导工作制度,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我市挂牌6位责任督学,骆志煌老师被任命为责任督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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